关于开展2020年度常州大学学生课外创新创业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6浏览次数:2741

各学院团委:

常州大学学生课外创新创业基金是培育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重要载体,在推动学生参与科技创新与创业实践、发现和培养创新型人才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常州大学学生课外创新创业基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校团委将在20214-5月开展2020年度大学生课外创新创业基金项目结题评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项目

2019年度“挑战杯•卓越”项目及2020年度科技创新项目、创业项目参与结题检查,2020年度“挑战杯•卓越”项目参与中期检查。

二、整体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在各项目提交结题报告前,定期对各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各项目有实质性的成果并能顺利结题。

2.各学院要从创新创业基金项目中大力选树创新创业典型,通过开展创新创业人物交流展示会等活动,积极倡导崇尚创新、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文化,在校园中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引导和激励更多青年走创新创业发展之路。

3.各学院要发挥创新创业基金的导向作用,积极选拔优质项目,并组建精干项目团队,争取参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互联网+”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等重大创新创业赛事。

三、结题工作具体要求

2020年度科技创新项目、创业项目按要求填写《常州大学学生课外创新创业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并提交作品说明书、调研报告或论文、专利(须含有学生团队成员)等支撑材料;创业计划项目、公益创业项目须提交创业计划书等,创业实践项目须提供以项目负责人为法人的营业执照、财务、税务等材料。

2020年度“挑战杯•卓越”项目在接受中期检查时,除提交《常州大学学生课外创新创业基金“挑战杯•卓越”项目中期报告》(附件2)外,科技创新类项目建议提交作品书(附件中包括:以学生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专利(或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公开发表的论文、查新报告、第三方检测报告、用户报告、专家推荐意见等),创业类项目须提交创业计划书或项目运营报告、附件材料(专利证书、专利授权许可、项目鉴定书、营业执照、财务、税务等)。

2019年度“挑战杯•卓越”项目除按要求填写《常州大学学生课外创新创业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外,科技创新类项目须提交作品书(附件中包括:以学生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专利(或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公开发表的论文、查新报告、第三方检测报告、用户报告、专家推荐意见等),创业类项目须提交创业计划书或项目运营报告、附件材料(专利证书、专利授权许可、项目鉴定书、营业执照、财务、税务等)。

以上项目均需准备展示结题成果/中期研究成果的PPT,PPT展示时长为3分钟以内。

四、材料提交

本次评审以“线上评审+线下答辩”的形式开展,请各项目将以上材料于5月14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各项材料电子版,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校科协邮箱cczukexie@163.com,学院以“XX学院2020年度创新创业基金结题材料”命名一个压缩文件,文件中包含学院所有项目,一个项目对应一个文件夹,以“学院+项目编号(注:校内编号,非省创编号)+负责人姓名(卓越项目为导师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文件夹中包括结题报告/中期报告、支撑材料、PPT。

各学科类别作品的线下结题答辩会,将由学科相关学院承办,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

五、其他事项

1.项目负责人须按时提交评审材料,逾期者,视为项目不合格;

2.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在5月7日前办理延期结题手续(提交由指导教师、学院领导签字的延期情况说明),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3.结题报告评审结果将作为项目评优依据。评优将产生一、二、三等奖。

4.如有疑问请联系团委史老师,联系电话:86330137。


附件:

      附件1:常州大学学生课外创新创业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docx

      附件2:常州大学学生课外创新创业基金“挑战杯•卓越”项目中期报告.docx


共青团常州大学委员会

2021年3月22日